2020年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简章

2020-11-13 13:21:22

因工作需要,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,从事环境执法、环境监测辅助性工作。

 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
  一、招聘岗位

  招聘岗位详见《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》。

  二、招聘条件

  1.本市户籍(毕业后未派遣、户籍仍保留在常熟高校的外市籍生源不视为具有常熟户籍),年龄30周岁以下(1990年1月1日后出生);

  2.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(含)以上学历,专业要求:环境保护类、化学工程类、计算机类专业(具体专业详见《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专业参考目录》);

  3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不良记录;

  4.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  5.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(参照)。

  三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
  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(上午9:00-11:00,下午13:30-16:30),常熟市珠江路222号底楼,常熟市人力资源市场12、13、14、15、17号窗口进行现场简历投递,双休日不接受报名。联系电话:52711443。

  四、报名时提供资料

  1.报名登记表1份;

  2.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  3.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;

  4.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。

  五、招聘程序

 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后,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相关考试等程序。经考试、体检和考察合格后,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办理聘用手续。

  六、聘用及待遇

  1.聘用人员实行人才派遣,与常熟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两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,自谋职业。

  2.待遇:执行原常熟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编外辅助人员收入待遇,并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。

  七、其他事项

 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,在整个招聘过程中,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,或有虚假信息的,则取消应聘资格,责任自负。报名者一旦被录用,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,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。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(劳动)争议等事项,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。

  本简章由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。

  咨询电话:52814642(生态环境局)

  附件:

  1、《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

  2、《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专业参考目录

  3、《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

  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

  2020年11月10日

 

  • 1、《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》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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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、《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专业参考目录》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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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3、《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》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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