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部分:因工作需要,张家港市水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数名。
第二部分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二、招聘要求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、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;
3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团结同志,廉洁奉公;
4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:
(1)、曾被开除公职的;
(2)、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做出结论的;
(3)、现役军人或者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、资格审核。
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、身体条件的人员,均可报名。
1.报名方式:填写附件中员工应聘表,简历、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交至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709室。报名时间:10月19日-10月21日上午8:30-11:00、下午13:00-16:00。超出规定时间的不接受报名。
2.报考者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,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,员工应聘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考试资格。
(二)考试。
1、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。
2、笔试采取闭卷笔试,内容为综合知识。满分为100分,60分为合格分数线。
3、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,不足1:3比例的,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
笔试、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体检和考察。
按照笔试50%和面试50%的比例计算总成绩,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以拟录用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(总成绩相同的,取笔试成绩高者,再相同则加试)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对体检合格者,统一进行考察(政审)。
(四)公示和录用。
从考试成绩、体检、考核(政审)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,在张家港市人才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,期限为7天。如有举报,要求举报者署名,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,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。
因应聘人员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录用后(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)放弃录用资格的,不再递补。
经批准录用的人员,招聘单位发放《录用通知书》。报名者一旦被录用,须按《录用通知书》规定的时间报到。录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及时报到,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(劳动)争议等事项,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。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形式,与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,形成劳动关系。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四、其他事项
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由市级财政保障,依法享受公积金、社会保险等待遇,工资待遇按市财政相关规定执行,随财政保障水平的调整而调整。
该招聘公告由张家港市水务局负责解释。咨询电话:0512-58186019.
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
2020.10.15
附件:
1、附件:员工应聘表.zip